主体名称:响水县人民医院

处罚决定日期2025-09-17

违法事实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10日、8月4日对响水县人民医院进行调查,该院老院区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排放污染物

处罚内容处罚款人民币叁拾贰万捌仟元整(32.8万元

违法行为类型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第二条第一款

处罚依据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

处罚机关盐城市生态环境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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