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体名称:响水县人民医院
处罚决定日期:2025-09-17
违法事实: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10日、8月4日对响水县人民医院进行调查,该院老院区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排放污染物
处罚内容:处罚款人民币叁拾贰万捌仟元整(32.8万元)
违法行为类型: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第二条第一款
处罚依据: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
处罚机关:盐城市生态环境局